当顾客在餐厅用餐期间丢失财物后,餐厅应做到以下五点:立即了解情况,表示高度关切和同情之意,并保护事故现场;主动协助顾客打110报警,或陪同顾客到当地派出所报警,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,做相关笔录;征求见证人(顾客或员工)留下联系方式,必要时留下笔录;留下顾客的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后给予回复;填写事件报告单,报备主管及危机小组。
如果顾客要求出具在餐厅失窃的书面证明,服务员未经主管同意决不能私自给顾客书面说明。我们并不主张为顾客提供书面的东西,即便是顾客意见联系单,其主要目的也应当是记录顾客的要求和联系方式,而不是时间过程的描述。可以这样说:“如果您有任何的意见或要求,您随时都可以与我们联系。作为一个有着良好信誉的企业,我们之间可以随时针对此事进行沟通,并且提供给您最大的帮助。”
顾客提出要求餐厅承担赔偿责任,服务员可以参考以下方案:1、“您在餐厅失窃,餐厅感到非常遗憾,我们不愿看到来我们餐厅就餐的顾客发生不愉快的事,但您要求餐厅赔偿您的损失,我们认为是没有依据的,对餐厅也不公平。”2、“个人财产在公众场合,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。餐厅并不承担任何保管的责任。在公众场所失窃,责任归属为行窃人,餐厅作为经营者,既无主观上的过错,也无客观上的侵权行为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”3、“对于顾客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我们一直尽力做得更好,比如在餐厅明显处张贴注意事项,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在顾客遭窃后为其报警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。我们也无法控制失窃事件不在餐厅内发生,除了在餐厅中提醒消费者注意,我们将会尽力配合公安部门早日将盗贼抓获。”4、“必要时可请公安人员出面说明责任归属,或提议共同请消费者协会参与评断及见证。”5、“如果顾客仍坚持要求赔偿,则立即报备主管及危机小组处理。”